为进一步挖掘**老字号**,充分****商贸流通、消费促进、技术创新、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,****商务局《关于开展第四批“**老字号”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淮商建〔2024〕43号)精神,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申报“**老字号”,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企业(组织)积极申报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2日。
二、申报条件
“**老字号”指历史比较悠久,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、技艺或服务,具有鲜明的**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底蕴,有一定的社会认知认同度,有良好信誉并经**老字号认定专家确认的商号、商标或品牌。
1.商号、商标或品牌创立或发源于**并在30年(含)以上的;
2.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;
3.有独特的产品、技艺或服务传承;
4.信誉良好,有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;
5.商号、商标或品牌经营者或持有人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,并仍在利用该商号、商标或品牌开展经营活动。
6.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,经营状况良好,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。
三、申报范围
**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持续正常运营的从事餐饮、零售、食品、医药、服务等行业的提供者(企业或组织)。
四、申报材料
1.“**老字号”申报表;
2.工商营业执照(及组织机构代码证)复印件;
3.获得商标注册的有关文件复印件;
4.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(加盖企业财务印章);
5.情况介绍,包括企业或商号的创立与沿革、企业历代传承的产品与技艺或服务,以及历史年代证明、创始人或传人情况及证明材料;
6.历代传承的特色文化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;
7.所申报品牌30年以上证明材料;
8.获得的荣誉和称号等相关证明材料;
9.工商营业执照(及组织机构代码证)上的企业名称须与商标注册人或被授权使用人一致;
五、认定程序
“**老字号”认定工作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:
1.申请:申报企业填写申报表,报至****。经确认申请有效后,指导申报企业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有关资料。
2.核查: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,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。必要时,由市商务局对县商务部门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。
3.评审:由市商务局组织相关部****小组,对申报单位资料进行分析,必要时进行现场调研,提出评审意见。
4.公示:****商务局在门户网站或“**商务微新闻”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拟认定为“**老字号”的企业和品牌名单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,****商务局书面反馈,****商务局提报认定意见。
5.认定:经市商务局党组会研究后,确定“**老字号”认**果并进行公告。
6.授牌:对通过认定的“**老字号”,市商务局统一颁发牌匾和证书。
六、申报要求
请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材料目录准备材料,以A4 纸胶装成册,一式三份,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并分类盖章后,****商务局市场科,逾期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:符琳,电话:0517-****2618
附件:“**老字号”申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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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5月15日